磋商邀请公告
衡阳市中医医院医院排水管网工程,委托代理编号:YCZX-2023-C006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项目名称:衡阳市中医医院医院排水管网工程
采购项目编号:YCZX-2023-C006
项目负责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734-8272188
合同履行期限:自开工之日起25日历日内完工并通过验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39.5万元
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分包:
包名 |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代理服务费限价(元) |
1 | 395000 | 395000 | 1500 |
包详情:
包名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1 | 衡阳市中医医院医院排水管网工程 | 详见磋商文件 | 1 |
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他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项目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数量均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其中专职安全员须具专职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以上配备人员要求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信用中国查询证明、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证明。
7、湖南省外企业须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或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根据湘财购〔2022〕17 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要求,供应商可提供湘财购〔2022〕17 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的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代替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要求。
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 3 日至2023年7月7 日(北京时间上午09:00-11:30;下午15:00- 17: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衡阳市高新区祝融路8号沐林美郡28号公馆8楼813室)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所需资料:一式一份,装订成册加盖公章。
(1)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2)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若为授权代表,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为法定代表人,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的书面申明原件。
(6)信用记录查询打印件加盖公章。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四、开标时间与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7月13日09:00。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3年7月13日09:00。
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衡阳市中医医院9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衡阳市中医医院网站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1、潜在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人
名 称:衡阳市中医医院
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蒸湘北路25号
联系人:欧先生 联系电话:14773414904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高新区祝融路8号沐林美郡28号公馆8、9楼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0734-2872188/18173449500
邮 编:421001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